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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大厦5楼、6楼室内装饰工程结算审计】中标候选人公示

2025/7/22

一、项目相关情况

项目名称: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司安徽大厦5楼、6楼室内装饰工程结算审计              

项目编号:AHSTSQHSYX202562453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招标(采购)方式:询比采购      

招标(或采购)公告发布日期:2025年 7 月 16 日

开标(开启)日期:2025年 7 月 22 日 10 时

二、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:

第一中标候选人

单位名称:深圳市中宏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响应报价:3000元

公示期: 2025 7 22 日至 2025 7 23 日。


若投标人(供应商)对上述结果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3:00-17:00,节假日休息)向(代理公司)提出异议,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安徽大厦5楼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司,联系人:李女士,联系电话:0755-83867120

三、联系方式

招标(采购)人

招标(采购)人: 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司    

地  址: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安徽大厦5楼

联系人:  张女士 

电  话: 13530210912 

四、监督机构

1.采购监督机构: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司

电  话:0755-83867120

邮  箱:lijia@ahinv.com

五、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:

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
(一)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,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:

1.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有效联系方式;

2.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、标段号(如有);

3.被异议人名称;

4.具体的异议事项、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;

5.明确的请求及主张;

6.提起异议的日期。

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权书)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
异议人需要修改、补充异议材料的,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。
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
1.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(供应商)的;

2.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;

3.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

4.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、难以查证的;

5.对其他投标人(供应商)的投标(响应)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;

6.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。
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、恶意异议,干扰招标投标(采购)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
对于提供虚假材料,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(成交)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(采购)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。
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(成交)人的依据。

特此公告。


           深圳安徽实业有限公司

2025年7月22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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